信息技术中心
校内规章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校内规章>>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2020-04-17 09: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网网站的管理,保证校园网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网站是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对外宣传、招生、国际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网络服务的重要方面。

第三条 学校所有网站(包括二级网站)采取站群式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建设网站后台投入使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四条 新建网站流程

1.网站和DNS域名申请:新建网站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网站建设申请表》和《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网站域名申请表》,分别提交党政办二科和网络管理中心。

2.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必须按照申请表中的栏目和内容进行建设,网站必须建设在我校站群系统之中,不得私自使用其他站群后台。

3.备案:新网站建设完成之后,须对网站内容、栏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备案,同时填写《网站备案表》提交学校党政办二科和网络管理中心。

4.审核和安全检查:党政办二科负责对网站的建设内容和备案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备案信息与网站开办信息一致。网络管理中心在网站建设完成后,会对网站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确认无漏洞后,方可开放域名并开通网站的使用。

第五条 网站变更

1.网站页面改版

①提交申请和预算:各二级单位如需对网站进行大型页面改版,需要在年末制定预算时,向网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其纳入信息化建设年度预算,统一解决经费问题。

②重新备案:页面改版完成后,需要重新填写网站备案信息表,以更新备案信息。

③安全检测:改版后的网站在备案完成之后,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安全检测并开通上线运行。

2.栏目和内容变更

网站的普通栏目变更只需要更新备案信息即可。

第三章职责划分

第六条 学校主网站行政管理由党政办秘书二科负责承担网站内容收集、监控和审核职责,具体管理范围如下:

1.负责学校网站首页的所有内容收集、整理、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内容交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2.负责审核二级学院上报信息,筛选需上传到学校主网站的相关信息,并交由网络管理中心发布。

3.负责学校网站首页内容的巡查,及时删除不合格信息。

4.负责学校重大新闻的记者派遣、采访、收集资料和撰稿。

5.负责对首页图片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6.负责对二级网站的申请、建设和备案审核进行管理。

7.负责对门户网站的栏目和技术修改提出建议,并与网络管理中心合作实施相应修改。

第七条 学校网站的技术管理和内容管理由网络管理中心总负责,具体职能如下:

1.负责网站群的安全管理及Web服务器的管理(不包括未进入站群的二级网站)。

2. 负责将已审核的信息分类别类上传至学校网站。

3.负责对网站群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生成安全检查报告并定期对有问题的网站进行通报,并配合其整改。

4.负责主站的版式、风格等技术调整。

5.负责对学校网站进行备案登记。

6.负责对存在安全漏洞或较大安全风险的网站进行处置:包括网站的外网关停、域名停用等;为存在漏洞的网站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其网站安全。

第八条 学院网站新闻的日程安排工作,由党政办秘书一科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告知秘书二科对学校重大新闻事件的安排,并保证新闻现场有秘书二科的采访人员。网站新闻图片由秘书二科统一提供,并由二科审核后发布。

2.对于不方便采访的新闻,由秘书一科负责对该新闻提供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3.负责对秘书二科和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站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负责对学校各网站内容建设、更新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各院系、部、处的职责:

1.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负责本部门网站的页面设计,包括版式、风格、栏目、内容等方面的设计和更新。

2.负责本网站的申请备案工作和内容的采集、编排、审核与上传。

3.负责建立网站内容审核制度、网站巡查制度和网站应急预案,报网络管理中心备案、备查。

4.各二级部门网站管理员至少每月对网页进行一次更新,由党政办一科负责监督学校门户网站和各二级网站更新情况,并将网页更新效果列为考核各二级部门工作情况的依据之一。

5.负责与学校签订网站安全责任书,并履行相关责任和要求。

第四章校园网网站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十条 学校党政办负责校园网保密管理及涉密内容的审核;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保密工作的技术控制;各有关单位(部门)的信息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保密员。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确保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提高安全保密意识,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允许将个人账号和密码授权给其他人。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部门,均不能在学校网站或论坛发布任何反动、色情、宣扬暴力或其他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和言论。

第十三条 各用户不得在校园网上进行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严禁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等。各用户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 凡未经办公室审核的网页上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本单位(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有责任定期使用指定工具对本部门二级网站进行巡查扫描,如发现网站被挂马或者出现安全漏洞,需及时与网站研发人员沟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并将扫描日志和网站修复日志存档备查。

第五章网站群应急预案

网站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能够及时对出现的状况进行处置,包括:

1.网站因病毒感染、黑客攻击导致数据被篡改、丢失、泄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硬件故障、自然灾害、失窃等原因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瘫痪。

3.因站群管理员或审核人员责任心不足或者缺乏审核,导致站群或者二级站点内容出现涉及反动、色情、宣扬暴力或其他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和言论。

第十六条 应急组织机构

为及时处置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我校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网站安全突发事件的协调领导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规范管理。网站突发事件由我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遵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

2.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保证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做到快速觉察、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及时恢复。

3.预防为主,加强监控。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重点监控网页是否被篡改、信息发布是否异常、网站运行是否异常等问题。

第十八条 应急预防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预案,加强对网站网络信息的日常监测、监控,强化安全管理,对可能引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2.做好网站文件和数据库备份。备份采用完全备份策略与部分备份策略相结合,服务器管理员负责每天对网站数据库进行一次完整备份,每季度对网站文件进行一次完整备份。

3.特殊时期启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在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对网络和信息数据进行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判断事件危害程度,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属于重大事件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保持与网站开发厂商沟通渠道的畅通,确保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时能及时获得网站开发厂商的技术支援。

第十九条 应急响应流程

网站应急响应流程主要分为:分析确认、启动应急预案,故障修复、恢复运行、详细备案。

第二十条 应急处理措施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发现网站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篡改,立即通知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将非法信息或篡改信息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必要时断开网络服务器。

(2)情况严重时,应保护现场,保存非法信息或篡改页面,并断开网络服务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3)网站管理员应同时作好必要记录,追查非法信息来源,清理或修复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重新投入运行。

(4)将处理结果向公安机关汇报。

2.系统软件遭受破坏性攻击、网站瘫痪的紧急处置

(1)系统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瘫痪,应立即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并关停系统。

(2)情节严重的,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保存非法信息或篡改页面,并断开网络服务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部门未按要求做好其制定的网站内容审核制度、网站巡查制度和网站应急预案内容的,出现严重后果,学校将对其部门进行通报,对涉事个人也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部门未能做好本部门网站宣传工作,导致其网站系统成为“僵尸”网站的,学校将在党政办网站上进行网上通报。

第二十三条 拒不履行网站备案和安全检查,或者在收到网站漏洞通报后3天之内不做回复和修复的,学校将对其部门网站进行依法关闭,并取消其域名解析。

第二十四条 未进入我校站群系统的,如出现网站存在安全漏洞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其网站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网络管理中心。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2017年10月9日

关闭

分享到
热点文章